如:1680年,各省开采的金银,四分解部,六分抵还工本。1682年,定云南银矿官收四分,给民六分。1713年,定湖南郴州黑铅矿,取出母银百,官收半税。1720年,贵州银铅矿,实行“二八”收税,即收取20%。雍正以后,大半按“二八”定例收,即官税五分之一,其余4份发价官收,另4份听其贩运。到雍正时期之时,开始“二八分成”了,这时国家也相对稳定下来,矿山税是随着清朝大形势走的,平安时期按照老规矩,国家财政紧张了自然要加码。
也没见哪个文人对此频频评价,说三道四。一牵扯到灭亡的明朝矿山税,立马血脉喷张,频频评论。明朝有些活到清朝的官员文人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矿税应该收,但是苛政就过了。(万历朝鲜战争1592-1598年,派遣矿监税使在1596年,明朝国家财政十分紧张)明朝矿山开采的历史发展。明朝对矿山的把控还是比较严格,明朝初期是不允许私人开采矿上的,国家层面上对开采矿山也是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劳动力耗费过大,而产出却很少,得不偿失,况且大把的耕地还需要劳动力来耕作。
此时的矿山开采极大部分是国家管控,只有极少部分的私人允许开采矿山。明成祖朱棣在位之时,矿山开采的口子有所松动,到明朝中期之后,矿山开采兴起非常迅速,矿山开采的收入颇大,逐渐为政府、权贵、地方豪绅所控制,获利甚丰。主要原因是国家财政紧张,想方设法开拓财政收入。尤其是嘉靖年间,矿山资源的开发由官府和权贵把持,也就是说在矿山开采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做官的人员或者退休的权贵家族在把持,并不是官府一头独大了。
站在最底层的矿工是被剥削最厉害的,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换了一个更厉害的主人来收税。(乾清宫外景图,万历24年,也即1596年乾清宫、坤宁宫失火被焚毁,也需要钱财来修复)明朝矿监税使的肇始。明朝前期中期不是随随便便某个人就能开采矿山的,一要有资本,二要有权势,权势可以获得国家开采的营业执照以及税收的减少,然后才是资金到位,开采矿山。
那个时代离开了权力是没有办法大规模开采矿山的。明朝矿山的开采主要涉及金、银、铜、铁、铅、水银、朱砂原材料等,其中金、银、铜是最重要的三种矿山,收益是最大的。明朝对矿山的收税称之为——坑冶之税,非常形象,就是在土地之中的出品,非墓葬。嘉靖皇帝的孙子万历皇帝在位期间,有宁夏之役、万历朝鲜战争、播州之役,军费大都是万历皇帝的私房钱,一下子都空了。
1596年,紫禁城的皇宫中乾清宫、坤宁宫被焚毁;1597年,皇极殿、中极殿、建极殿被焚毁。要想修建皇宫之中的宫殿基本就没有多少财力了。鉴于三大战争和紫禁城被毁的宫殿修复需要大量的钱财,于是万历皇帝派遣出了矿监税使到全国各地收缴矿山税和其他税。看一看万历皇帝派遣矿监税使的时间为1596年,刚好是紫禁城乾清宫、坤宁宫被烧,万历朝鲜战争正在相持中,从这一方面来看,万历皇帝是为了应对战争和宫廷宫殿修复的财政危机才派遣矿监税使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