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因盗窃被判2年,后脱逃,2021年被抓获,结果会如何?
亲眼所见:他脱逃13年多一直没被抓获,可是监狱每月都会按时把零用钱划到他的账上。人跑了,却每月都会给他零用钱?这种“好事”无论讲给谁听都不会相信的,要不是亲眼所见,我自然也不会相信。92年,我到那座劳改农场的时候那个犯人已经逃跑有5年多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犯人逃跑的事。有次统计犯人资料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问题,该监狱当时实有犯人数是287人,可每次点名时却会多出来一人,288人!我以为是统计错误,多出来一个犯人或者少一个犯人,这在监狱里是不得了的事!于是,我悄悄问了一下旁边的人,应有人数和实有人数怎么对不上?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其中有一个犯人,在87年的时候,利用一床棉被和一条绳子越狱逃跑了,至今仍未被抓获,虽然还没抓住,但是他的“户口”一直在该监狱,从没被注销,也一直不会注销,哪怕这座监狱撤了,他的“户口”也会被分配到别的监狱去。
后来我刻意看了一下他的档案,他是83年犯流氓罪进来的,判了有期徒刑15年,在当地服刑一年不到,后被转到了大西北的这座监狱继续服刑。据他同监舍的犯人讲,他在服刑期间表现一般,没有像其他犯人那样积极争取减刑,他抱着混日子的态度得过且过,还不时透露将来出去,第一时间会去找那个检举揭发他的人进行报复。他逃跑后,监狱方面及当地警方四处设卡布控,但是一直没能发现他的踪迹,多年来,虽经监狱和该犯所在地公安的不懈努力,还是没能将他抓获,他成了暂时的漏网之鱼。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脱逃罪犯的追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不存在追诉时效,只要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无论其刑期长短,只要在服刑期内畏罪脱逃的,一概终生追逃,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监狱给每个服刑人员都发放了一个类似于存折一样的小册子,上面详细记录着其每月的收支情况,比如每月5元的零用钱,和家人的汇款,以及每月“开大帐”时的支出情况和余额,每一笔都会记得清清楚楚。
监狱在每个月会按时给这个大队的288名罪犯拨来每人5元的零用钱,然后由犯人里的大组长给每个犯人的“存折”上账,虽然该犯已脱逃多年,但是他的“存折”一直被大组长保管着,每月的那五块钱也会给他记到上面,这样一来,监狱每月拨下来的1440块钱每一分都有据可查了。可能有人认为监狱这是多此一举,但是这些细节正说明了追逃是没有期限的,只要被法院判了刑,哪怕刑期只剩一天,如果逃跑,也算脱逃,抓回来照样加刑。